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通知》,按照条件和要求,经层层选拔,民主推荐,综合评选条件及绩效考核情况,经中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耿立同志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政治部如实反映。
电话:0371-69520819
候选对象:1、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2、耿立
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如下: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于2011年5月正式组建,在郑州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思路和方法,形成了具有郑州法院特色的“案前抓预防,案中抓教育,案后抓帮扶”未成年审判工作模式。近年来,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优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郑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郑州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
耿立,女,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员额法官。该同志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刻苦钻研、扎实工作、忠实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