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原区法院运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骞某某、王某某等17人因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出庭受审。
为了确保该案件顺利办理,中原区法院制定工作预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开庭当日,中原区法院提前对庭审现场进行了全面消毒,所有参加审庭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切实做好防护工作。3名被告人在法庭现场受审,其余14名在押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依次受审,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在电子屏幕上“隔空”对话。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骞某某以公司为依托,招募、纠集他人,逐步建立起以骞某某、王某某为首要分子,以杨某某、陈某某等为骨干,以骞某、张某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专门针对能提供房产作为担保的被害人实施犯罪活动,通过催签、盲签、空白签等方式让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款协议,并让被害人提供相关房产作为担保,采取制造虚假资金走账流水,并以虚假行规为由收取被害人保证金、砍头息等费用。当被害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安排其他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假“借贷”协议,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垒高“债务”,致使被害人无力偿还后,骞某某等人又安排人员采取滋扰、胁迫等手段催收债务,迫使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以“套路贷”形式从中非法获利,为非作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庭审中,17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骞某某等17人作了最后陈述。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