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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人民法院出台人民调解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4-06-07 15:18:16


    为了进一步提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增强人民法院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和司法为民,让人民调解在推进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2004年4月12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意见。该意见共采取9项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 建立民调工作反馈机制。

    2. 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

    3. 建立民调指导工作例会制。

    4. 建立民调工作沟通机制。

    5. 大力开展“四就地”办案活动。

    6. 建立人民调解员观摩开庭制度。

    7. 将调解和撤诉实行目标管理。

    8. 将简易程序实行目标管理。

    9. 开展“两无”竞赛活动。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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