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在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降低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持续加大对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等方面采取了措施。
刘贵祥介绍,近年来,中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中的排名明显提升,2020年达到第31位。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这三个涉法指标,持续优化、显著提升。
在采取的措施方面,刘贵祥称,首先在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降低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上下功夫,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强化司法公开、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及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提高司法效率。
同时,持续加大对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刘贵祥表示,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各类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通过纠正一批冤假错案件,向社会释放保护产权的明确信号,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犯罪和民事纠纷的界限。建立专门法院和知识产权上诉法庭,通过完善侵权赔偿制度、禁令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就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中小投资者保护三个涉法指标,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刘贵祥介绍,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去年该项指标上升了36位,是提升最快的指标之一。
刘贵祥还提到,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建立破产识别机制,一方面针对没有挽救可能和发展前景,以及落后产能的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推动“僵尸企业”清理和信用垃圾清除;另一方面,重点加大对有发展前景、有挽救余地的企业救治,尽可能采取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的方法使企业获得重生,这种理念也与当前情况下保市场主体的要求相契合。
实习生马铭隆 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