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豫01破9号
关于申请人河南豫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铁投资公司)申请河南省银丰友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管理人于2020年4月27日提出申请,称银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无和解、重整的可能,向本院申请宣告银丰公司破产。经审查,本院认为依据银丰公司管理人对银丰公司现有破产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银丰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无和解和重整的可能,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裁定:宣告河南省银丰友诚铝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