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起来力量大。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在平时的工作中,十分重视发挥、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多年来,该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日常管理等方面,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听取群众呼声,注重调动同志们的个人积极性。在选拔中层部门负责人时,总是首先对候选对象进行由全院干警投票的民主评议。对于民主评议不过关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发展党员时,也是要广泛听取其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事实表明,通过这种方式,那些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工作踏实的人员,其民主评议的得分往往都是很高的。在审判工作中,除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工配合、相互监督外,该院还设立了由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为成员的法官专业咨询小组,小组成员可以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必要时,审委会可以参考这些意见。法院的日常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如何使大家高高兴兴地拼命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中原法院实行的民主管理模式,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所谓民主管理模式,就是指由各部门推荐一至两名公认的办事公道、责任心强、乐于考核工作的人员,依照充分反映广大干警要求的《年度责任目标》和《责任目标实施细则》,按月轮流担当考核组长,对全院干警进行量化考核,根据一定的标准算出每人的分数。个人如果连续2次在目标考核过程中,分数被评为最后一名,就要停职学习;部门如果连续2次被评定为最后一名,部门负责人就要被免职。民主管理模式,大大增强了大家的危机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法院各项工作自此焕然一新。
民主评议要想不流于形式,就要对民主评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正确地处理。中原法院十分清楚这一点,针对评议中出现的问题,该院总是坚持正确对待,人人平等。无论院内任何人,评议中只要出现问题,查证属实的,都要按规定处理。因为中原法院深信,只有“纪律严明”全院工作才能“步调一致”,只有“一视同仁”,全院干警才能“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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