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9年度我市两级法院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案由:不服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27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平均审理时间88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等)200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法定审理期限三个月,平均审理时间54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
2020年1月21日
附件:1.2019年度审结涉及土地争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表
附件:2.2019年度审结涉及土地争议民事诉讼案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