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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内“错”穿衣服 逮正着坐监反省

  发布时间:2004-06-04 15:04:08


    偷穿了别人的衣服被逮个正着,还振振有词,以一句“穿错了”就想开溜,结果触犯了刑律身陷囵圄。6月4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偷衣人”林祥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11日,被告人林祥成去航海路富立达洗浴中心洗澡。在休息厅他看见一位客人在换衣服时,将裤子口袋里的钱掏出来装到上衣口袋里,就趁客人进浴室之机,将其放衣服的柜子撬开,把他的衬衣、毛衣、夹克衫、裤子全部穿在了自己身上。临走,还顺手拿走了他的喝水杯。林祥成正要离开时,被返回的客人撞了个正着。客人发现自己的水杯被一个陌生人拿着,就问,“你怎么拿了我的杯子?”林祥成赶紧说,“拿错了。”客人再仔细一看,自己的衣服也被偷穿了。林祥成一个劲地向客人道歉,以“穿错衣服了”为由想私了。结果却被“请”进了公安机关。从其身上搜出现金4005元,及三星手机一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祥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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