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办公楼机房电池蓄电能力严重不足,影响机房正常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更换。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UPS电池更换,预算经费100000元。
二、UPS电池技术要求
1、要求满足UPS实际备电时间在90分钟以上。
2、要求蓄电池厂家提供三年质保及免费上门服务。
3、要求提供12V—100AH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并提供配套连接电缆等,包含安装、调试服务。
4、蓄电池要求符合标准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5、蓄电池要求获得泰尔认证和检测报告;提供信息产业部通信设备抗震性能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抗震证书和检测报告。
6、蓄电池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断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7、蓄电池试验10h率容量第一次循环不低于0.95C10,在第三次循环达到C10。
8、大电流放电,电池以30I10(a)放电3min,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9、完全充电后的蓄电池,在25℃±2℃的环境中静置28天后,其容量不低于96%。
三、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1月9日;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向东200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楼415室;
3、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9日;
4、其它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在招标现场各自进行报价。
2、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520415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