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0 14:40:45
(2019)豫01破37号
关于申请人河南安林煤业有限公司申请河南国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河南国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国宏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基本结束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国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审查,本院认为河南国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应予保留管理人以处理遗留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裁定:终结河南国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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