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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心系群众办案有方

  发布时间:2004-06-04 08:37:54


                          给一份沉甸甸的爱  恶性事件被化解

                          送一片暖烘烘的情  破碎家庭得团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是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衡量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落脚点,该院从注重办案效果,化解矛盾纠纷入手,把群众的冷暖心上。近日,执行了两起案件,使一起恶性事件被化解,一对已离婚的夫妻破镜重圆。

    郅玉宝是巩义市站街镇岳岭村农民,2000年5月,郅乘坐巩义市某汽车空调器厂的货车从郑州返回巩义途中发生车祸,致使郅玉宝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七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车主空调器厂支付郅玉宝各项损失153762.74元。空调器厂系郅亲戚崔某所开办的私营企业,事发当天,郅玉宝系搭便车返巩。2002年3月判决下发后,面对高额赔偿款项崔对立情绪严重,双方关系极度恶化,执行困难重重。由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身体状况极差,不适宜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回一万元赔偿款后,使得执行更加困难,一度陷入僵局。面对困难,急需治疗费的郅玉宝一度产生绝望念头,萌发了对被执行人实施报复后自杀的极端想法。

    巩义法院院长周建峡得知这情况后,立即与执行人员协商,决定此案只能采取稳妥的措施,尽量减少双方冲突,防止事态恶化。为了稳定双方情绪,执行人员带领申请人父子到被执行人企业,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消除了双方强烈的对立情绪,并引导他们共同面对车祸带来的伤害,教育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做好申请人的治疗,避免给申请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和损失。经过多次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在经营状况艰难的情形下,为申请人筹措医疗费用30000元,初步解决了郅玉宝的治疗问题。经过两次手术治疗,郅玉宝的身体得到恢复,情绪稳定下来,也打消了报复、自杀念头。郅玉宝充满感激地向周建峡院长致信说:“是法院用辛勤的汗水和不懈努力挽救了两个家庭,避免了一起恶性特大案件的发生。”

    申请人史某某和禹某某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后因家庭琐事二人发人争吵,导致2001年史某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多次做双方工作,双方最终以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后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互不来往,因涉及有财产分割,申请人史某某在法定期限内,于2003年底申请巩义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发现,双方还有一定的感情,于是执行人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二人和解,决定复婚。今年3月,申请人史某某以与被执行人禹某某复婚为由向巩义市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一对离婚的夫妻破镜重圆。

    心系群众、办案有方,使巩义法院在党委和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得到认可,今年初,巩义市委政府授予该院“公仆杯”金杯和“五好”党支部荣誉称号。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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