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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拒绝地方保护 让外地投资者吃下定心丸

  发布时间:2004-06-03 10:30:12


    今年来,河南省新郑市法院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对外来投资者推行“承诺服务”制度,对外地当事人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这一项制度深受外来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的欢迎。

    过去,投资环境一直制约着新郑招商引资等工作发展的“瓶颈”。为改变这种状况,今年来,新郑市人大召开专门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议案决议和关于整治金融秩序、改善金融环境、支持“一府两院”议案的决议,决议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金融、社会环境的整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对此,该院结合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相续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针对涉及外地当事人的案件在立案、审理和执行中容易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实际,新郑法院以此为突破口,推出对外地当事人的案件实行承诺服务:对外地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执行申请,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45分钟内办妥一切手续;对原告系外地当事人的案件,在45天至90天内审结,对申请人系外地当事人的案件,一般案件力争在审结后3个月内执结。目前,该院受理的外地当事人案件平均立案时间30分钟之内,为外地当事人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近百万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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