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层层选拔,民主推荐,综合评选条件及绩效考核情况,经中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闫明同志为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政治部如实反映。
电话:0371-69520819
候选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如下:
闫明,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该同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勇于担当,率先垂范,扎实工作,带领全庭同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郑州法院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