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吕家祥通报了郑州两级法院2018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张帆主持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郑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郑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2018年以来,郑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332件。我们重点抓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郑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起,其中既有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有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审结3起,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较好地发挥了环境司法裁判的评价指引作用。
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形成震慑。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168件,其中污染环境案件4案5人,盗伐、滥伐林木案件79案147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8案85人。
在全市法院积极推行恢复性司法措施和环保禁止令制度。对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被告人在对其依法惩处的同时,通过原地恢复、异地恢复、代为履行等方式,责令其复植补种,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积极推行环保禁止令制度,针对环保机关的申请,新密、二七、巩义、登封法院先后向5家企业发布环保禁止令,强制违规企业和有关个人停止排放污染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