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豫01破申9号
申请人河南亚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立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亚立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5月21日,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作出(2019)豫01破申9号民事裁定,对河南亚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破产庭 邢彦堂
联系电话:0371-695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