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共有公务用车80辆,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2019年度80辆公务用车交强险、车船税、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人生意外险,预算金额约为162757元。
二、招标要求
1、保险公司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2、保险公司具有优良的品牌。
3、保险公司能严格优良的救援。
三、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具有机动车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在郑州市设有分公司或营业部,且在郑州市具有经营车辆及财产保险业务的资格及理赔能力;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时间地点:
我院本次招标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有意向的单位均可在2019年5月17日—23日到行政处报名参加此次招标。
联系人:王先生0371—69520415
贾先生0371--69520105
五、组织监督
为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透明度,体现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邀请院纪检全程监督,并邀请本院干警5名担任评委参加招标。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密封式报价,投标单位报名时交验相关文件及自行密封报价,报名后所有文件当场全部密封,待招标时当场开封宣布。
行 政 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