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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

发布时间:2019-05-07 10:06:27




    5月6日上午,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省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洪昌、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省国资委副主任魏开生、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郑州中院院长李志增等有关领导、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韩长印及申请入会的83家管理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郑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魏益红宣读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会议由郑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季主持。

    郑州中院院长李志增向大会致辞,对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李志增院长指出,郑州中院作为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将在法律政策和自身职能范围内,努力为广大管理人创造良好的执业条件。在今后的破产审判工作中,法院人将与管理人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构建互信、合作、清廉的工作关系,携手推进全市破产审判事业的发展。

    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对郑州中院在打赢全省国企改革“扫荡战”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为下一步全省法院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更好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破产管理人协会要认真指导和帮助会员履行好管理人职责,发挥好协会在法院、政府、管理人、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和桥梁作用,解决破产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认真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二是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执业水准,忠实勤勉地履行好管理人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人行业自律规则,加强自我约束,规范执业行为。三是各级法院要加强对管理人的业务指导监督,注重与管理人的工作沟通,共同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要支持管理人的工作,维护管理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好管理人报酬制度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携手推动我省破产审判事业的发展。

    省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洪昌结合我省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是经过全省法院的积极努力,河南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二是着眼工作大局,我省亟待建立职业化、市场化的破产管理人队伍。三是破产管理人协会要充分发挥好行业自律、引领、交流作用。

    会上,省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洪昌、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郑州中院院长李志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韩长印共同为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

    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结束后,管理人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选举办法,并选举出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罗新建主任当选协会首任会长。会长罗新建为韩长印教授颁发聘书,聘请韩长印教授为协会首席专家顾问。韩长印教授以《破产法解释三简要解读》为题作专题讲座。

责任编辑:陈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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