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档案室收卷和查阅工作,现对办公室档案室隔断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档案室进行隔断改造项目,预算金额约54000元。
二、招标要求
1、制作玻璃隔断12平方米。
2、墙面修补粉刷135平方米.
3、更换吊顶88平方米,更换LED吊灯10个。
4、安装换气系统,静音管道风机加通风管1套。
5、通风口(加空调口清洗)。
6、电路整改(加网线)。
7、定制办公桌4.8米,定制边柜、资料柜约9米。
8、座椅12把。
9、墙上打印标牌。
三、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四、时间地点
我院本次招标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有意向的单位均可在2019年4月30日— 5月11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15房间报名参加此次招标。
联系人:王先生0371—69520415
曾先生0371--69520831
五、组织监督
为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透明度,体现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由院纪检全程监督,邀请5名干警参加评标。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密封式报价,投标单位报名时交验相关文件及自行密封报价,报名后所有文件当场全部密封,待招标时当场开封宣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