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介绍了2018年郑州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暨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情况,郑州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赵健良通报了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会议由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张帆主持。
2018年3月2日,郑州知识产权法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围绕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知产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6153件,审结4940件(2018.3.2-2019.4.24)。郑州知识产权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并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
2018年郑州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
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法庭。郑州中院以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为基础,从全院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高、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精干力量组成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队伍现有38人,其中员额法官12人,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26人。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5人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官中有理工科背景的占30%,有刑事审判经历的占30%,有民事审判经历的占50%,法庭三合一审判的专业性得到加强。
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创新。根据法官员额制改革实际情况,郑州知识产权法庭组建四个员额法官团队,平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培训、经验交流、交叉组合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能力。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案多人少的现状,探索类案审理规则及类案文书模板,努力提高诉讼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推行微信办案模式。突破司法审判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在不泄露审判秘密的前提下,组织当事人在微信工作群内进行调解、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参与诉讼活动,表达诉求,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目前已利用微信审判调解结案800余件,1000余件案件通过微信沟通联系,缩短了办案周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首聘26名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审协河南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市场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的专家、教授担任技术调查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参与诉讼,就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提出独立、科学、中立的调查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案件的质效,发挥重要作用。
二、强化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严惩涉知产刑事犯罪、保障民生安全。以规范化量刑为基础,以预防再犯罪为目标,践行“严惩知产犯罪、保障民生安全”的审判宗旨。加大对食品、药品、涉农、汽配等民生领域犯罪行为及重复犯罪、大规模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所审结的景某某等11人销售假冒“雷士”、“三雄•极光”灯具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涉案金额570万余元,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刚刚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加大保护力度,激励自主创新。审理大批涉及农机、新型建材、节能设备、矿山机械、种子等众多领域专利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植物新品种权人的权益,激发创新意识,提高科研工作者技术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的积极性,较好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所审结的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18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所审结的许昌瑞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被评选为2018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50大典型案例。所审结的刘丙炎、郑州市顺意科技有限公司与郑州格锐特机械有限公司、河南天致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全省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
遏制仿、傍名牌,净化市场环境。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双汇”、“好想你”“三全”“白象”“南街村”“信阳毛尖”“道口烧鸡”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云南白药”“长城”“六茅台”“五粮液”、“农夫山泉”等全国知名商标得到了有效的保护,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
三、拓展服务渠道,助推创新发展
成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摸索联动保护新机制。在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成立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扩大了办案效果。在河南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成立的“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更好地服务了农业生产,增强了涉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了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设立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提升法官综合素养。去年12月,郑州知识产权法庭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成立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为提高法官专业理论素养,建设学习型法官队伍,提升审判质效、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开辟了新的途径,搭建了新的平台。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延伸审判空间。对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新科技市场的高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与企业相关人员就技术创新、企业战略、品牌保护等问题进行座谈;到高校、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等巡回开庭,宣传法律知识,拓展和延伸了办案的效果。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引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广泛关注。
以上是我们郑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的简要情况介绍。
同时,通报了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就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的批复:
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郑州市二七区、高新区、航空港区、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中原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荥阳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也就是说,今后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