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大学习大调研丨郑州中院举办法官裁判思维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9-04-12 10:03:50




法学专家李保甫


郑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法官分院院长王焰斌

    4月12日上午,法官裁判思维专题讲座在郑州中院举办,法学专家李保甫就法官裁判思维的三重逻辑结构进行专题讲座,两级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电视电话视频讲座,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参加讲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法官学院院长、行政处处长王焰斌主持讲座。

    裁判思维可以直接影响判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学习裁判思维意义重大。本次讲座围绕法官的裁判思维主题,从审判实务的角度出发,把法官的裁判思维抽象出三重逻辑结构:争议事理、裁判价值和裁判伦理逻辑结构。其中,争议事理的逻辑结构包括人文逻辑、法理逻辑、生活逻辑、事实证据逻辑四个逻辑层次;裁判价值的逻辑结构包括忠党爱国、定分止争、解决纠纷和互谅互让四个价值层次;裁判伦理的逻辑结构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中心,把事理明晰、公平正义、善心善念、敬天爱人作为法官裁判牢记的伦理准则,把协调向善作为裁判者的至上追求。多重逻辑结构相协调,知行意三者合一,实现法律的最高理想——公平正义。

    王焰斌专委指出,本次专题讲座的主题是对法官裁判思维进行专题培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水平是中院党组和李志增院长一直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在全市法院会议上进行过多次强调和安排部署。重视和提高法官裁判思维水平对我们法院的审判中心工作意义重大。

    裁判思维是每位法官在审理案件和作出裁判时都必然会遇到的问题,探讨裁判思维就是要探讨其基本规律。裁判本身是为实现某种价值、追求某种理想的活动。法官在进行裁判效果考量时,如果追求的效果不同,实现效果的路径也可能就是不一样。法官在裁判时应该追求哪些效果,怎样实现这些效果,这同样值得深入研究。

    我们新时代的人民法官一定不能将裁判思维仅仅局限于个案纠纷的解决,而应该有更强烈的社会担当;法官要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找准个案裁判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法官要具备高度的敏锐性,善于从普通案件中发现、挖掘、提炼,努力通过个案裁判实现社会引领功能,统筹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次讲座对我们法官审理案件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各位员额法官以及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法官裁判思维能力,提升自身审判业务水平,为郑州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郑州中院 陈学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