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评选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层层选拔,民主推荐,综合评选条件及绩效考核情况,经中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办公室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推荐朱世鹏、杜文龙、李三喜、周言胜、黄智勇等5名同志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政治部如实反映。
电话:0371-69520819
候选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如下: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制人数20人。主要办理一、二审合同纠纷案件,指导管城区、航空港区法院工作。曾荣获“青年文明号”“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全市优秀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编制人数16人。主要负责综合文字、信息工作、秘书工作、机要保密工作、办公接待工作、档案工作等。2018年被市委办公厅表彰为党委系统公文处理与机要文件管理先进单位。
朱世鹏,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该同志工作勤恳,作风朴实, 廉洁自律,在他的带领下,全市两级法院审管办积极创新,亮点纷呈,在法院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杜文龙,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该同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勇于担当,率先垂范,扎实工作,积极发挥管理、指挥、协调工作职能,带领全处同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郑州法院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较大贡献。
李三喜,男,1972年10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该同志虚心好学、勤于钻研、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曾先后两次被市委组织部评为“驻村工作先进个人”。
周言胜,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该同志主要负责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和诉前保全三项工作。2018年1月至11月,先后审查二审卷宗近12000余件,细致准确。
黄智勇,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水平。2018年该同志共参与办理案件5000余件,主审并办结各类案件422件,结案数和调撤率均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