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28 14:52:07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有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判案件。

3.审理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4.受理不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申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

7.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1.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2.主管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4.管理全市法院系统的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15.完成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下设人事处、宣传处、综合处)、督查联络工作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信访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刑事速裁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减刑假释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破产案件综合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信息网络管理处、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下属单位:河南法官学院进修学院郑州分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

(三)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04人,其中:行政编制446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职工504人,离退休人员176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截至20171231日共有车辆8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06万元(财政拨款86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7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9033万元、事业运行支出98万元、培训支出9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0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1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10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530万元,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888万元,因此合计增加15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1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9033万元,占81.4%;事业运行支出98万元,占0.9%;培训支出90万元,占0.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2万元,占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万元,占6.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7万元,占2.8%;住房公积金支出604万元,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3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0.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0.28万元。比去年减少1.32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去年减少1.32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0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运行而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其中:办公费536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费50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550万元、取暖费150万元、物业管理费125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培训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被装购置费80万元、劳务费463万元、委托业务费140万元、工会经费52万元、福利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比去年增加220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补贴费用增加,其他日常支出相对压缩。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5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支出450.28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专用设备维修服务,单价4.16万元,数量12批,共计50万元;

2.公务接待服务,单价1.01元,数量20批,共计20.28万元;

3.印刷出版服务,单价4万元,数量10批,共计40万元;

4.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单价20万元,数量1批,共计20万元;

5.公务车辆加油服务,单价20万元,数量1批,共计20万元;

6.信息化网络设备购置,单价100万元,数量1套,共计100万元;

7.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单价5万元,数量10批,共计50万元;

8.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单价12.5万元,数量12批,共计1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八、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