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战决胜执行攻坚,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力度,11月6日至7日,新密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14次强制腾房集中专项行动,对一批拒不交付搬迁的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7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人,出动车辆14台,对7套涉案房产开展集中腾退搬迁。截止7日下午15时,共成功腾空房屋6套,现场达成和解1件,涉案标的974万余元。
11月6日,气温骤降,新密市的上空淅淅沥沥地飘起了小雨。上午9点整,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整齐列队。新密法院党组副书记、执行局局长孙俊杰作了动员讲话。随着孙书记的一声令下,30名余干警分3个行动组同时出发,前往各个执行现场,强制搬迁集中行动拉开序幕。
新密市青屏大街执行现场
涉案房屋位于市区青屏大街某小区9楼,为被执行人樊某所有。樊某涉及一起1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该房产。之前法官多次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搬迁公告,告知其如不履行还款义务或者自行腾退,法院将强制予以腾迁,其均找各种理由推拖。这次,樊某及家人看到执行干警前来动真格了,连忙向法官表示其与申请执行人是亲戚,愿意协商还款。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现场达成和解。
新密市金凤路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刘某系一起刑事案件被告,其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4年有期徒刑。因其处于妊娠期,判决后没有对其进行收监。而她所诈骗的100余万元需要退赔给受害人。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涉案房产。两个月前,执行法官前来执行,了解到刘某刚刚生下孩子,尚未满月的情况。执行法官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决定给刘某宽限一段时间让其自行租房安顿,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为刘某留出必要的租房费用,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居住需要。这次来到执行现场后,发现刘某及其母亲仍未自行搬出。执行法官现场向其释法说理,讲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做说服教育工作。告知其法院已经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居住权利,希望其配合执行工作。最终,刘某及其母亲同意配合,联系亲属前来,将屋内物品搬走,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房屋搬迁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