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6年5月11日,本院作出(2016)豫01民算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河南盈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公司)进行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清算组,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被申请人盈科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29日,注册登记机关为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注册地址在河南省郑州市交通路73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申请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与香港盈信集团有限公司各出资5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01年4月29日至2013年4月28日,经营期限届满后,盈科公司没有公司章程证明该公司继续经营,也未按照法律规定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摇号时间、地点
本院定于2018 年 9月10日 15时在 本院东审判楼115室 进行摇号确定本案清算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门金虎
联系地点:本院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520205
四、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