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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工受伤拒赔偿 法院强制冻结速和解

  发布时间:2018-08-21 09:58:14


    为谋生,给人“打零工”挣钱,有活就干按天算钱,无活就散,从没交过工伤保险,却不幸在工作中受伤致残,但是赔偿问题即使在判决确定后却仍被分包方和包工头“踢皮球”似的相互推卸,2018年8月21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依法执结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李建国是一名专门给人打零工的进城务工人员。2017年年初,在跟着包工头范越给一家分包公司的地下室进行批白作业时,从架子上摔落,当天即被送进医院,住院治疗118天,经鉴定为五级伤残的颅脑损伤。在李建国入院当天范越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后,就再也不见人影。李建国的家人找到范越时,他声称自己也只是分包了部分工程,不是建设工程的负责人,不负责赔偿事项,要家属去找分包公司。当李建国的家属找到分包公司时,分包公司又声称李建国只是个短期工人,分包公司只负责把工程部分分包给范越,至于什么人来干这个工作,分包公司不负责。

    面对范越和分包公司的推责任,李建国一纸诉状将分包公司和范越告上法庭,最后经审理法院判决,范越赔偿李建国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分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可是胜诉判决下来后,范越和分包公司仍旧不愿承担责任,相互推诿。执行法官在接到执行申请后,考虑到李建国尚有不满18孩子、72岁老母要照顾,执行法官决定快立快结。可是执行法官却发现范越手机早已经换号,并查无音讯。执行法官转而通过执行联动查控系统迅速冻结了分包公司一个足额账户。第二天一大早执行法官准备划扣时,分包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了法院,声称知道范越下来,主动配合联系范越。原来范越已经在另一家工程建设公司下干活,并吃住在工地,分包公司也是通过行内人员打听到的。范越在被执行法官联系上后,考虑到自己将来还可能继续承接分包公司的工程,就主动到法院与申请人打成了还款协议,并如约履行到位。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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