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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执行第一线: 荥阳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发布时间:2018-07-17 14:40:58


    7月13日,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张凯一行6人赴荥阳市贾峪镇,就一起民事所有权纠纷案开展执行工作,荥阳市人大代表崔香丽、姚春梅应邀见证了此次执行全过程。

    这是一起所有权纠纷案。2017年12月28日,住在养老院的原告李某状告其侄子孙某,侄媳王某,第三人贾峪镇双楼郭村村委侵占其拆迁补偿款23万余元。荥阳法院查明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孙某、王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拆迁补偿款,第三人郭楼村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王某两人一直找借口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1月30日,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7月初被执行人孙某在执行员的督促下,到法院缴纳执行款两万元后,表示已无可供执行财物。经执行员仔细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孙某、王某已将该款项用于盖房子,没有多少剩余,两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决定对第三人进行执行。

    7月13日上午,一行人驱车来到贾峪镇双楼郭村村委,督促其履行法院判决,执行员与该村两委主要领导进行深入沟通,晓以利害关系,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一点多,案件仍未有进展,执行员决定将该村委唐某带回法院。在法院办公室,执行员继续做唐某的思想工作,经过执行员不懈努力,唐某委托他人送来补偿款五万余元,同时当场写出保证书,保证在7月20日前支付申请人全部补偿款。

    此次活动不仅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还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这次通过零距离见证执行,我切身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力度,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容易,也更加深刻体会到荥阳法院敢于迎难而上,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权益、强力攻坚‘执行难’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人大代表崔香丽对此次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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