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我替我爸把钱还了,你们把他的失信信息从小区里扯下来吧,太丢人了。”河南省新郑市贾某的儿子把8700元钱交给执行干警李刚说。2018年7月3日,河南省新郑法院巧用小区宣传板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15年3月9日,贾某从鲁某处购买石粉,双方结算后,贾某向鲁某出具欠条一份。后经鲁某多次催要,贾某支付给鲁某石粉款2000元,尚欠18700元一直拖延。2017年4月12日,鲁某无奈诉至新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新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贾某自愿定于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鲁某货款10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鲁某货款8700元。贾某于约定日期前支付给鲁某10000元钱后拒绝支付剩下的货款,并前往外地拒绝履行义务,鲁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三番五次前往贾某家中均未找到贾某, 2018年7月3日,在又一次前往贾某家中无果后,执行干警李刚发现小区内的宣传板上张贴着各种信息,随后李刚将贾某的失信情况及信息张贴在宣传板上。次日贾某的妻子和儿子在小区里散步,却被小区的其他住户指指点点,这才意识到失信的严重性。贾某的儿子主动来到法院替父亲履行了义务。至此,该起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