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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逾期还款一天 车被卖方公司拖走

  发布时间:2018-07-05 10:56:22


    贷款买车一直正常还款,仅有一个月逾期一天还款,结果当月自己的车就丢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基本案情:

    原告苗某与被告河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2015年7月,原告苗某从河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梅赛德斯奔驰轿车一辆,在原告交付首付后,余款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郑州某支行以抵押贷款形式分期付款,此后,原告每月如约偿还银行贷款。

    2017年4月,原告购买的轿车丢失,后一名男子给原告打电话称原告逾期偿还购车贷款,银行将该车辆拖走。原告报警联系银行后发现银行并没有此拖车行为,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原告丢失的车辆系被告工作人员拖走,被告称其是受贷款银行委托处理逾期还贷。

    经了解,原告虽在4月份逾期一天偿还银行贷款,但中国工商银行郑州某支行并没有因为原告逾期还款而对车辆采取任何措施。于是原告诉至管城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河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苗某所有的轿车一辆。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返还原告的轿车,且被拖走的轿车下落不明。于是,原告苗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告知被执行人返还涉案车辆,但由于该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无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涉案车辆不知所踪,导致执行工作一直无法进行。

    ‍‍‍‍‍7月3日上午,经执行干警几经波折,多方搜寻,查找到一条案件线索后,他们不顾酷暑难耐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最后在郑州市北四环花园口小学附近找到了涉案车辆。经过现场确认车辆情况良好后交付于申请人。此案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执行完毕。

    为继续发扬“基本解决执行难”连续作战精神,扩大执行工作成效,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3日,管城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三大队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执行活动。

    当日,共实结案件9件,拘留2人,实际执结案款106万元。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禄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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