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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好友反成仇 欠钱不还受惩处

  发布时间:2018-06-20 11:01:51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朋友之间遇到困难相互帮衬是人之常情,但问题解决后,及时偿还朋友的债务也是好友之间保持信任的的必要条件,切莫因金钱破坏双方多年的情谊。可是张某和侯某就因两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反目,多年关系破裂。

    申请人张某和被执行人侯某夫妇是认识多年的好友,2013年10月13日,被执行人侯某夫妇提出建立公司初期需要用钱,向申请人张某借款25万元,并约定月息两分五厘,至2014年4月13日还款,张某通过银行转帐将借款交付给该夫妇,被执行人为原告出具了借据一份。2013年11月8日,被执行人又以同一理由向申请人张某提出借款20万元,约定半年还款,口头约定月息两分五厘,此时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夫妇很是相信,立刻转账将第二笔借款20万元再次交付给被执行人夫妇,被执行人方再次出具借条一份。该款项借出后,被执行人仅支付部分利息,逾期后不还款让申请人作了难,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于2015年5月13日,将其要账回来的一套旧房屋以19万元的价格抵给了申请人,作为偿还借款的部分本金,余款本金26万元及所诉讼利息经申请人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下张某将侯某夫妇上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至此张某和侯某夫妻多年的友谊关系终结。

    判决后的侯某拒不履行欠款,东躲西藏,逃跑至外地,下落不明,案情一直无法有新的进展。几天前,申请人张某看见失信人侯某去参加邻居的“白事”,打电话报了警。执行干警立即出动赶往提供的地点,蹲守了一上午才将其抓住。

    2018年6月12日晚,被执行人侯某还款给张某本息共计36万元,多年的案子被执结,但多年的好友却一去不复返。

    通过一次次的劝说,一次次的审判,每一次对失信人掷地有声地惩处,都是对公平与正义的有力彰显,而处在社会中的人们正是从一个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逐步累积起对法律的信任与敬畏,对社会的肯定和认同。只有大家都尽己之力,才能营造出守信可敬,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用法律的武器捍卫社会的和谐与美好!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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