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司法拍卖后,被执行人拒不腾房。6月11日下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腾房,人大代表全程监督执行活动,全程录音录像,整个过程全部在“阳光”下进行。
2013年5月10日,被执行人郭某向申请执行人时某借款500万元,并由其儿子郭某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郭某声称钱投入到房产上一时还不了,经多次催要未果,时某诉至新郑法院,法院判决郭某偿还时某借款500万元及利息。
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郭某送达了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材料,要求被执行人郭某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强调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郭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郭某名下居然有几处房产,立即对其进行了查封。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某小区房屋最终以3206967.2元完成竞拍,因郭某父母居住于此并拒不搬出,为保证竞买人合法权益,6月11日下午,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郭某父母终于同意腾房,在人大代表及物业公司的见证下顺利地完成了腾房。
为进一步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新郑法院加大对涉民计民生的案件的执行强度,两个月来,共出动警力950余人,拘传330余人,拘留47人,执结案件770件,发放执行款1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