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朱法官吧?有什么办法尽快能让我的银行账号解冻?已经有好几个客户都说转帐失败了。”6月9日下午,南阳的被执行人樊某,主动联系了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朱晓磊。
“唯一的办法就是履行还款义务。”朱晓磊的话掷地有声。
2016年10月,中牟县二十里铺村从事废品回收生意的王某,向樊某供应了一批10余吨的PVC破碎料,货款共计32000元,经多次催要,樊某一直未支付,直到王某向法院提起诉后,樊某才用微信转帐支付了1万元,剩余22000元,直到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今年5月24日,王某向中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速执队执行员朱晓磊接到案件后,当天就通过网上查控系统向各银行提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态查控申请,同时,不断联系樊某,然而打了十多个电话,对方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无法接通,这让朱晓磊犯了难,由于樊某人在外地,按照速执队的要求,如果不能快速办结案件,案件将转入执行实施队办理,申请人就不能很快拿到执行款。
就在朱晓磊做好了寻访被执行人准备的时候,6月9日早上一进办公室,朱晓磊首先看到网络查控有了反馈信息,樊某竟然有12个正常使用中的账号,但是每个账号余额最多不过200元,执行员第一时间将樊某全部账号采取了冻结措施。让人没想到的是,几个小时后,樊某就主动联系中牟法院执行干警,由于收不到客户的转帐,咨询银行后得知被法院冻结了账号,当天下午樊某就将22000元执行款打到了法院指定帐户中。
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虽然在外地,但执行干警通过执行信息化、网络化的优势,最快时间内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几十个机构的大数据系统中找到,通过银行协助执行,真正做到让被执行人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