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钱还,我就是不还,你们抓我也不还!”6月3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大门口被执行人张某撒泼大叫,在挣脱执行干警无果的情况下,竟试图脱掉上衣玩无赖,现场情况一度让人目瞪口呆。
案件回顾:2014年,被告付某因急需资金向付某明借款8万元,双方签订协议,并约定利息,用期两个月,并约定到期不还,付某一处房产无条件归付某明所有,后到期未还,付某之妻张某于2015年2月又为原告出具保证书,保证4月份还完,保证书签完后,任原告付某亮多次讨要,付某仍拒不还款。后经巩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付某、其妻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付某亮借款80000元及利息。
调解室内任凭执行员李自卫百般为其释法明理,张某均置之不理,嚎啕大哭着喊叫自己没钱还款,而此时执行干警已了解到张某财产状况,自建六层楼房,两层出售、两层出租,两层用于自己居住,完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眼看张某撒泼耍赖,誓不还款的架势,执行员果断采取了拘留措施。张某被拒后,其儿子三番五次找到执行法官说些无关痛痒的话却闭口不提还款的事,拘留所里的张某更是不知悔改,态度强硬。最终张某因涉嫌拒执罪被转送至看守所,张某被送至看守所后其儿子顿时慌了神,意识到不还款的严重性,终于在第二天一大早就把八万余元现金欠款连本带息的送至执行局,将自己的母亲“解救”了出来,还款后的张某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案件也最终得以执结。
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当事人认为,法院的民事判决就算不履行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最多就是司法拘留15日,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处罚分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此奉劝怀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们千万别把法院判决当成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