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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进出拒执 涉嫌犯罪连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04-20 16:01:23


    4月20日上午,被申请执行人付某和他的女儿一同来到河南省新郑法院,付某的女儿对执行干警王现民激动的说:“这是10万元执行款,后续执行款我们已经向申请人写下保证书,一定按保证书要求按时还款。”被执行人付某在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冻结其银行账户之前,仍有大额资金进出,在法院对付某实施强制措施时,付某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主动带着女儿到法院偿还欠款。

    付某家住龙湖镇,因与朋友合伙做生意资金短缺,2016年6月向张某借款20万元。两人协议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后张某向付某索要借款,付某一直推脱说暂时资金周转不开,拖了三个多月都没还钱。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付某诉至新郑法院。

    新郑法院通过多种方式要求付某来法院谈话,但付某接到通知后均未前往。执行干警开始对付某采取各种执行措施,但付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虽然付某银行账户上没有存款,但冻结之前账户上一直有大额流水,以此断定付某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付某进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申请人张某申请刑事自诉、控告付某有钱不还,新郑法院向付某送达刑事自诉状并告知其面临刑事处罚。面对将要加身的牢狱之灾付某担惊受怕,付某女儿得知此情况立刻带付某来到新郑法院积极与申请人张某联系表示愿意立刻偿还部分债务,剩余部分也会尽快还清。经执行干警居中调解,申请人张某决定给付某改过的机会。付某当场还款10万元,并给张某写下保证书,保证后续还款一定准时到位,付某女儿也为付某提供担保。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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