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多项光荣称号的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优化辖区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思路,在“三夏”大忙季节, 及早动手,采取多种便民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送法下乡”,进驻乡村上门问案,组成合议庭就地开庭宣判,及时调处各类纠纷,快审快结快执“三夏”涉农案件, 全方位服务“三夏”生产 ,确保“三夏”生产的正常进行。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中国的头等大事,他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此,积极应付、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涉农案件就成了中原区人民法院长期坚持的工作重点。在“三夏”生产来临之际,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及早动手,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为农民排忧解难。首先,为解决阻碍诉讼进程的送达难问题,该院在每个村庄选择一名责任心强、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人担任司法联络员,利用其熟悉乡土人情的优势,开辟送达新途径。第二,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对于一般普通民事案件,法官在法定期限内采取让一让的办法,适当往后排,以便腾出时间和精力集中力量、突击审理与夏收紧密相联的案件。对因农业承包合同案件、责任田侵权纠纷而引发的侵权案件等案件,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简便、快捷”的优势,受理后立即进行审理,重点进行庭前调解,促使他们在短时间内达成协议,避免当事人讼累。为避开农民夏收夏种时间,照顾农民当事人的利益,法官们还在时间上巧妙安排,利用中午高温、晚上休息或夏收夏种期间短暂的时间空档开庭,确保不误农时。并坚持做到调查在田埂,开庭在村组,实现现场办公,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使当事人能集中精力搞好“三夏”生产。 如5月初,该院在审理须水镇某村一农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组成合议庭进驻该村,利用早上和夜晚,调查了解案情,很快就依法公正审结了此案。第三,加强农村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强化其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使三夏生产中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得到化解,法官们经常上门进行指导,以案讲法,向农民讲解诉讼常识、有关"三农"的法律政策,使农民能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该院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破坏农村电力设备、水利设施和盗窃农业生产机具、耕牛等犯罪活动,对这些危害农村治安的典型刑事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辖区农民的一致好评,广大群众高兴地称赞中原区人民法院:“送钱送物,不如送法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5月份以来,该院就审结涉及“三夏”生产的刑事案件5件11人,审结涉及“三夏”生产的民事案件110余件,为辖区“三夏”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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