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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惹祸家长拒赔,法院强制执行“老赖家长”

  发布时间:2018-01-25 14:02:04


    家有“熊孩子”会闯祸真是防不胜防,一旦事故发生,相关责任谁来承担?法官提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如果疏于管理,不管是孩子闯祸侵犯了别人权利,还是孩子自身受伤,作为监护人的家长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2015年12月2日下午四点左右,申请执行人小明(化名)在郑州在中原区某小学上体育课过程中去操场边捡球,被正在互相打闹的小刚(化名)、小方(化名)撞倒,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干骨折。

    事故后,小明的家长找到学校要求与被告家长联系,学校提出在事情发生时校方已在保险公司投保,而小刚、小方的家长只垫付了13000元治疗费后拒绝承担其余责任。无奈下,小明的家长将小刚、小方、学校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2016年8月29日,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6781.19元;小方与其家长闫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597.65元(已经支付10000元);小刚与其家长李某赔偿医疗费等共计4597.65元(已经支付3000元)。

    因病情小明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2017年8月,小明的家长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787.89元;小方与其家长闫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48.49元;小刚与其家长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48.49元。

    两次判决后,保险公司和小方与其家长主动在判决生效后的日期内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小刚的家长李某拒绝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2017年11月底,小明的家长王某向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案件分到了执行法官黄国华手中。黄法官拿到案件,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告知其尽快履行义务,谁知道被执行人却依旧不理不睬。

    “黄法官,事故发生后都是我主动联系他,但他一直都不理不睬。我一说要来法院申请执行,他却说我威胁他。”申请执行人小明的家长王某愤愤道。

    黄法官说:“我已依法给他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联系他来法院。我们也查询到他账户里的钱足够履行义务,如果他拒不履行,我们将依法冻结账户内的钱进行划扣。你就回家等着我通知你来拿钱吧。”

    1月24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收到黄法官的电话赶到执行局。王某拿着手中的支票,说道:“人人都说执行难,但我的案件不到2个月就完结了,法院的效率真高!”

    黄法官说:“这一切要归功于我们执行局的改革,自改革后我们实行分权制约、节点管控、集约执行、统一指挥的改革方案,大大加快了执行速度。”

    最后,黄国华法官提醒各位家长: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作为家长要勇于承担你所应承担的责任,不要让“老赖”之风影响下一代。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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