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规范特邀调解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月13日,中牟县法院和县司法局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召开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绍然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胜主持。
会议中,刘文辉院长就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表讲话,阐述了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对其职责、标准和要求做了详细的介绍。刘院长要求一是政治标准,政治上要坚定,作风上要正派,处事上要公正,能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是专业层面,要求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在特邀调解员中要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熟悉各个方面的工作、熟悉法律知识,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同志。
李绍然局长宣读了《中牟县人民法院 中牟县司法局特邀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并表示下一步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好调解队伍,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配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随后由各位领导向在场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颁发聘书。
最后,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景慧针对特邀调解工作技巧及特邀调解员职业伦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