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中国的法治建设蹄疾步稳,进入崭新征程。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在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活动一:向宪法庄严宣誓 守卫公平正义
上午十时十五分,荥阳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领导下,在十二楼会议室参加由最高院举办“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公众开放日活动,全体干警参加宣誓活动。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铿锵有力的誓言,在偌大的会议室久久回荡,展现了法院人对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崇高信念;表达了法院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庄严承诺。
活动二:走上街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素养,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荥阳法院积极响应荥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号召,走上街头,以“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在荥阳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当天,荥阳法院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市广场设立法律咨询台,抽派资深法官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通过摆放宪法法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群众充分宣传和展示宪法知识,深化宪法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更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关于宪法日
“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全民守法是总书记牵挂在心的一件大事,他多次在不同场合反复倡导全民、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63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决定把每年12月4日制定为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