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上9时20分,因拒不支付民工劳务费的张某被强行带到法院。她是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执行行动中第一个被强制执行对象。
在管城法院的执行中,拖欠民工工资等涉及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张某是郑州市某电器经销部的负责人。从2002年6月起,朱某和张某签定安装空调的协议,协议约定朱某为张某负责的电器经销部安装空调,安装壁挂机每台60元,安装柜机每台80元。协议签定后,朱某又雇用其他民工开始为张某安装空调,到2002年8月,共为该经销部安装空调数百台,张某的经销部拖欠朱某等人的劳务费用1万多元。2003年5月管城法院判决张某应支付朱某空调安装费用10755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履行。
2004年1月24日,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做张某的工作,希望她能履行义务,但张某总是用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期间她还把她的房子过户到尚未成年的儿子名下,以逃避履行。
在执行刚刚开始20分钟就将被执行人张某强行带到法院,随后在法官的耐心教育下,张某向法院提供了房产证做担保,并保证5月24日下午5时之前还清执行款。当夜,该法院共出动7个执行组,在院党组成员的带领下,72名干警参与到该行动中,当晚共执行39名被执行人,其中拘留9人,有4名被执行人当场交上执行款,扣押客车、轿车等物品和权利凭证,价值达100多万元。
为切实维护生效文书的法律效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郑州”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3日夜拉开了管城法院集中执行突击行动的序幕。
为避免集中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粗暴简单情形,该法院除集中对执行法官进行教育外,还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随行监督,加强对执行法官的监督。法院还将通过此次行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和超审限案件,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流程管理模式,找准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贯彻最高院的司法要求,大力推行执行立案登记备案制、执行协助调查令制、执行听证制、强制审计执行制、当事人风险制等,建立涉金融执行案件协调机制,找准契机,促进依法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以达到服务“两个率先”、争创“两个效果”的完全统一和最佳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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