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来还钱的,我把她的钱还了,你们把我信用卡里兑换的美金解冻了吧,我女儿得出国啊!”11月29日早上一上班,侯亮就手拿2000余元现金到惠济法院对执行员魏法院说道。
2016年1月,在郑州市房价还未突飞猛涨时,王霞与侯亮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侯亮将位于惠济区南阳路的一处住房卖给王霞,王霞当即交付定金2万元。2月时,双方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将办理手续时间延迟到3月底。但是在王霞准备着3月底办理手续的材料时,侯亮以高于王霞的价格转手又把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且当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得知侯亮一房二卖后,气愤的王霞一纸诉状将侯亮告上了法庭,要求侯亮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经法院依法判决胜诉后的王霞拿着一纸诉状找到侯亮时,侯亮说自己现在只有3万7千余元,剩下的以后再付。可是一转眼两个月多去了,王霞多次索要,侯亮就一直避而不见,再见时竟一句:我没钱,有也不给你了。然后就再也没有接过王霞电话。无奈的王霞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接到王霞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惠济法院执行法官魏巍迅速了解案情,在得知案件标的额为2000余元,数额不大后。魏法院立即主动联系侯亮,在释法明理同时要求其及时偿还剩余款项。可是侯亮却仍旧一副王霞的起诉让他在邻居面前很没面子,不准备还钱了的“嚣张”样儿。听完侯亮的话语,魏法官决定不能再以劝慰之心对待,决定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手段,遂开始联动查询侯亮的银行账户,但是却发现侯亮的银行账户几乎没有存款。就在给侯亮打过电话的第三天,魏法官准备去侯亮家进行强制执行时,查到侯亮的一张信用卡里24小时前有一笔4000余元的美金入账。魏法官立即对该笔款项进行了冻结,冻结欠款的第二天早上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原来侯亮的家人女儿最近要出国,侯亮给女儿兑换的美金刚到账,还没转给女儿就被法院冻结了,得知这一情况,侯亮赶紧联系法官联系王霞,希望得到王霞的谅解,赶紧把钱还给王霞。最终当着法院魏法官的面,侯亮亲自把尚欠的2000余元交给了王霞。侯亮无比愧疚忏悔地说道,自己不懂法律,以为能拖就拖,那么点钱时间长了法院就不管了,谁知道因为自己的欠钱不还差点耽误自己女儿出国事宜。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社会的诚信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在遇到类似文中侯亮的情形时,魏法官借此提醒像侯亮一样不了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老赖”们,法院将可能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