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登封卢店的杨某作梦也没想到,自已一片好心帮忙竟遭算计,惹上一场窝囊的官司。
2002年,杨某的老乡张某卖给大冶镇某煤矿价值3500元的坑木,矿上打了一张3500元的欠条。考虑到大老远跑来讨帐太麻烦,就委托在该矿打工的杨某帮其讨帐,同时也把欠条交给杨某,热心的杨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多次讨要未果。不料,在杨某接到欠条2 个月后煤矿倒闭。讨帐一事自然也没了着落。看到讨帐无望,张某也只好自认倒霉,也没索要欠条。杨某也把欠条一事放在了一边。这死帐也算从此罢休。
谁料事过两年之后的2004年3月,张某忽起歹心,又向杨某索要欠条,但时过太久,杨某已找不到自认为无用的条子,在张某的紧逼下,杨某无奈只好向张某打了欠条一张:内容为:欠张某坑子棍欠条一张,价值3500元。
张某一拿到欠条,当即就把杨某起诉到登封市人民法院,诉请杨某归还欠条,否则,归还2500元人民币。
2004年5月21日,登封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杨某归还张某欠条一张或归还现金2500元。
杨某一接到判决书就懵了,怎么也想不通好心替人讨帐竟惹上一场官司,越想越窝气,越想越冤屈。杨某又恼又愁又不甘心,把家翻腾了个底天。就在判决书下达的第二天,当张某洋洋得意地待战果之时,事情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杨某终于在家翻出了那张欠条。
欠条的归使张的如意算盘落了空,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反而赔上了几百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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