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河南省高院召开“第九次拖欠维护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会议后,新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想农民工所想,急农民工所急,真正实现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注重对农民工进行诉讼指导,特别在举证时限、举证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最终实现对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另外,不断加强农民工诉讼指导,注重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诉讼技巧。
二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提供导诉、立案、收费、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内部审批事项全部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持2个小时内完成立案审查。加大救助力度,对来院起诉追讨工资的农民工,实行诉讼费缓、减、免。
三是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在第四审判庭专门成立“劳动权益保护”合议庭,抽调调解经验丰富、社会责任感强的法官专职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四是积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对于农民工无力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视农民工的具体情况酌情采取变通方法,免除农民工担保条件,以实现对受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对被执行人采取隐匿财产线上的线下双向追逃等手段,遏制其逃避法律责任,在诉讼时尽最大可能采取诉前或者诉讼保全措施等,打消被告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