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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温情执行重拾兄弟亲情

  发布时间:2017-11-13 14:37:23


    “谢谢法院,感谢法官,是你们的艰辛执行,不仅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还让我和弟弟重归于好……。”11月8日,申请执行人陈某从中牟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赔偿款时感动地说。

    2015年2月,在中牟县解放路上,吕某驾驶三轮车沿着南北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因车速过快,为了躲避堆放在路边的沙堆,不慎撞上一名行人,吕某下车后发现,撞上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表哥陈某。原以为这起交通事故可以轻松解决,没想到俩人因赔偿问题发生多次争吵,原本和睦的兄弟竟然反目成仇。后来陈某将表弟吕某起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吕某赔偿陈某各项费用19余万元。

    案件最终还是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梁波受理此案后,为了使兄弟俩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多次上门调解,同时找到司法所、村干部了解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在调解过程中,梁法官与村委会干部一起,向双方解释法律的相关规定,并劝说双方重情轻利,互谅互让。

    在几经周折之后,终于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陈某考虑到表弟的实际困难主动放弃赔偿款2万余元,达成和解协议后,吕某搀着受伤的表哥,惭愧地说:“哥,我错了,不应该无理的要求你不追究我的责任,更不应该跟你这么吵,伤了和气,以后你还是我哥,我还是你弟。”,陈某也欣慰地连连点头。

    2017年11月8日,吕某终于付清全部赔偿款。至此,兄弟两人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禄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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