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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笃定 心存信仰

  发布时间:2017-11-13 09:34:32


    王冰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审判员。

    2012年7月,在经过了三年的书记员历练,我和一同考入法院的同事们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了自己的法官生涯。时至今日,将近五年的时光悄然逝去,细细品味,发现自己在不经意间改变了很多。

    五年前,接手案件时总有些不知所措,内心惶恐生怕办不好;五年后,拿到案件已不再紧张,阅卷、开庭、思考、合议,踏实谨慎的做好每一步。五年前,办案系统里有二十个案件都会手忙脚乱;五年后,办案系统里有几十个案件都不再慌张,类型化案件一起处理,其他的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逐个开庭、合议、写判决。五年来,唯一不变的是我一直在学习、思考,思考如何当好一名法官。好法官要不断学习、思考、领悟,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内心笃定,心存信仰。

    相信自己的力量。每一个个体都值得尊重,作为法官,首先需要自我尊重,否则,就不要寄希望于别人的尊重。换句话说,只有对自己有信心,才能对别人、对家庭、对组织、对国家有信心。作为法律人,有对自己有信心,才能对法治有信心。所以,一名好法官必须要先相信自己,对自己有一种肯定的、积极向上地自我认识。当然,这种自信绝不是盲目的,其前提是要在踏实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地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办理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工序都踏踏实实的进行,事实问题、法律问题都厘清吃透,在此基础上作出经得起推敲的判决。如果对案件没有整体的把握,细节问题没有完全查清吃透,有人对案件质疑,自己不知道如何回应,信心也是无从谈起的。

    相信职业的力量。任何职业都是从业者谋生的一种手段,法官职业也不例外,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是把法官职业当做谋生的手段,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一名好法官的,甚至不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法官是司法审判权的具体行使者。从这个角度讲,法官不只是个人,而是国家政权运行机制中的重要成员之一。为此,法官应该对从事的职业有一种信仰。法官真正沉下心,去感受这份职业的宽度和深度,荣誉感和自豪感一定与日俱增。从大的方面说,法官通过个案的裁判、处理,对我们的经济、社会、乃至自然环境,发挥良性的促进功能。从小的方面说,身为一名环境资源审判法官,我对法官职业的自豪感有更深的体会。我曾经到女儿所在的小学讲“环境保护开学第一课”,女儿坐在台下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眼神中流露出发自内心的骄傲和自豪。虽然法官职业收入并不高,但能够将公平、正义、秩序等抽象的概念凝聚到一个个案件当中,那种自豪感,一定是很多行业体会不到的。

    相信法治的力量。每一个或薄或厚的卷宗里,都有纷繁复杂的利益和纠结难断的是非,虽然没有金戈铁马的轰鸣,却掺杂着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较量。法官手持天平为他人衡量之前,心中必须树立一架不偏不倚的天平,这架天平的底座就是法治信仰。对法官来讲,法治不是一个抽象的含义,它是具体的,并体现在每一个个案当中。坚守法律底线是法治信仰的基石,忠于法律,对法律负责,是法官信仰法治的基本要求。当前社会中“信访不信法”、“信网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等现象就是法治信仰普遍缺失的结果。法官必须具备足够的勇气和智慧,不断学习、修身和自律,恪守法律底线,不为外在因素干扰,在个案中践行自己对法治的信仰。

    我们所处的时代,各种思潮波涛汹涌,法官职业亦受到一些冲击:一边是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对公正的期待,另一边是寻隙而入的各种诱惑;一边是日益复杂加剧的社会矛盾,另一边是经验的不足、知识的滞后。面对纷繁复杂的现状,法官必须内心笃定,心存信仰,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坚持得住,善于从容面对问题,志存高远,踏实稳重,在坚守职业信仰的同时,相信自己的力量,把法治理念化作丝丝努力渗透到具体工作中去。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禄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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