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2日,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郑东新区河南省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基地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破产案件疑难问题及其解决路径”。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郑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季等出席会议。
受郑州中院党组委托,王季专委在会上致辞并介绍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郑州两级法院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强化府院联动,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同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交流,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先后办理了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等一批破产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破产审判经验。一是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提供组织保障。郑州中院成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组建了三个审判团队,配置13名员额法官、13名法官助理、13名书记员,加强破产专业审判人员的培养和储备。二是强化府院联动,提升协同配合效率。积极推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企业破产工作联席机制,统筹解决破产企业的涉税、工商登记注销、财政援助资金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破产审判程序。起草制定《破产案件立案规程》、《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管理人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规范破产审判工作。四是建立识别机制,分类处置破产企业。引导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国有企业识别机制,坚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淘汰劣质企业和落后产能。五是探索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充分考虑破产企业的经营财产状况等因素,将“无财产、无人员、无账册”破产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
王季专委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郑州两级法院将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吸纳与会专家智慧,坚定不移地服务保障国企改革,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新的力量。
本次论坛会期一天,河南省法院系统、国资委系统、科研高校系统、河南省破产管理人等理论界与实务界代表共计500余人出席会议。与会各方通过研讨交流,共谋中原破产工作发展大计,进一步推动中原破产工作理论与实务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