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酒后驾车撞坏交通护栏,不但不配合交巡警处理事故,反与其随后赶到的儿子,将一民警的左眼打成轻伤,结果父与子触犯刑律,双双入监。2004年5月21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马兵、马学礼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拘役六个月。
马学礼、马兵系河南省通许县人,在郑州市以开出租车为生。2003年11月9日凌晨3时许,马学礼酒后驾驶出租车在郑州市西站路将交通护栏撞坏后,仍继续驾车来到西站路与桐柏路交叉口附近停下,被人打电话报警。110巡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对马学礼进行劝阻并让其出示驾驶证,马学礼不从。交巡警又通知事故民警来处理,当事故民警让马学礼出示驾驶证,马学礼不但不配合,还与民警发生争执和撕扯。正在此时,马学礼之子马兵也闻讯赶到现场,对正在处理事故的民警进行阻拦,并对交巡警进行撕拉殴打。在撕扯中,马兵将民警林保的左眼打伤。经法医鉴定,林保左眼球撕裂伤,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后在增援赶到的民警配合下,将马兵、马学礼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兵、马学礼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侵害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妨害公务罪,且系共同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