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女)的丈夫向李某借款40000元,经本院审理判决,陈某丈夫偿还李某借款40000元及利息,陈某在确定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申请执行后,陈某及其丈夫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10月1日,经登封法院执行干警摸排发现陈某正在某酒店参加其好友的婚礼,执行干警迅速到达现场。登封法院执行干警扮作参加婚宴的客人进入婚宴现场临机将陈某诱出,但是陈某发现情况不对就躲进酒店厕所拒不出来,然后不断打电话并安排其妹妹打掩护,想借婚宴人多趁机逃跑。女干警配合酒店保洁以厕所保洁为由将陈某逼出厕所,然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带回。
目前,因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对其采取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