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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矛盾得化解

  发布时间:2017-11-07 20:06:43


    11月2日上午,管城区法院民三庭宋文梅调解结案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徐某自2009年起在某卫生院担任护士,2016年12月,卫生院以徐某违反卫生院的规章管理制度为由将徐某辞退。徐某对该辞退决定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卫生院向徐某支付生活费、赔偿金、年休假报酬共计65245元。卫生院不服该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不向徐某支付上述费用。

    该案的承办法官宋文梅在收到该起案件之后,在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仔细分析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再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在开庭审理之前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开始,双方之间的分歧矛盾较大,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徐某和卫生院的工作,一方面向卫生院讲明其作出的辞退决定存在一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向徐某作出赔偿;另一方面从节约时间、精力的角度劝说徐某降低调解的期望值。最终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卫生院向徐某赔偿46000元,并配合徐某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手续。

    该案件的调解,是管城法院法官在司法办案中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的具体体现,也是管城法院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具体实践。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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