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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积极审理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04-05-20 12:29:11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的问题。荥阳法院积极审理涉农案件,依法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荥阳市贾峪镇贾峪村东台村民组诉被告王满良、王世泽其他纠纷一案,王满良、王世泽自1992年起占用该组17亩土地建一小型水泥厂,后于1996年停产。但二被告长期占用该组土地不予退还,致使该组村民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该组村民以此为由长期拖欠农业税,并多次信访至有关部门,直接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该院受理后,仅一个多月就审结了此案。从而依法保护了该组村民的合法权益。该组村民也服判息访,该院的积极做法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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