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啥拍,拍了又能把我咋样,今天你们敢把车开走试试!”近日,二七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中遭到阻挠及围堵一事有了最新进展。今天,郑报融媒记者获悉,因老赖赵某及其召集的李某等人阻挠法院执行公务,并对执行干警进行言语威胁,造成了恶劣影响,最终法院对两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张某与刘某、赵某本是朋友关系,后因借款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张某胜诉。因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和赵某成了二七法院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查封了赵某名下的一辆汽车。
今年7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前往赵某住处对上述查封车辆进行扣押时,赵某召集李某等人阻挠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在法院执行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告知执行事项后,仍欲强行把法院查封的车辆开走,并开车围堵法院执行车辆,阻挠执行工作进行,还对执行人员出言不逊,言语威胁。二七法院增援干警赶到后,迅速固定证据,依法对赵某、李某等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由于赵某等人的阻挠和干涉,导致法院判决无法顺利执行,申请人提起控诉,要求追究赵某等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受理后经审理认为赵某、李某等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采取围堵执行车辆并欲强行开走被执行车辆,并用言语威胁等方式阻碍执行人员执行公务,致使工作无法进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据此,二七区法院依法判决对赵某、李某实施拘役二个月。
法官提醒,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行为,属于国家机关依法执行、履行职责的公务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阻挠、干涉,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