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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养老院 调解办结老人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7-10-17 15:31:17


    10月13日上午,考虑到因病残疾,行动不便的被告年纪较大不能到庭,杨云辉法官便把法庭搬到了养老院,就地开庭,现场办案,最终当庭顺利调解结案。

    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崔某与苏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0年1月草率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双方均是再婚,婚前又缺少了解,婚后被告又生性懦弱且有病,不能当家作主,同时被告的子女对原告与其父亲结婚的意图也充满了猜忌,造成原、被告双方渐渐感情淡薄甚至吵架。为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2015年原告崔某搬离被告家,在郑州市某地独自一人租房居住至今,而苏某也在崔某搬离家中后,因病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被子女送到某养老院。长期的分居,也致使崔某与苏某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崔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杨云辉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具体情况,考虑到被告老人苏某因病残疾,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到苏某就住的养老院现场开庭调解。

    审前,法官在征求苏某调解意见时,苏某坚决不离婚。庭审中,苏某说,以前他身体好的时候会开三轮车挣些钱,然后用挣的钱给崔某买东西,他在乎崔某,不想离婚。但崔某从搬离苏某家中独自居住后就已心灰意冷,不想再纠缠下去。

    崔某双方陷入僵局,考虑到苏某的身体状况,为使案件得到更好的解决,法官杨云辉和两位陪审员老师一起对原被告面对面、背靠背的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在法官和陪审员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苏某同意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赵心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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